CDM模式(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的灵活机制。其核心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CERs),用于抵消自身减排义务。简言之,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低碳发展,同时换取碳排放额度,从而降低全球减排成本。项目需经过基准线设定、额外性论证、独立核证等严格流程,确保减排量的真实性和可测量性。CDM模式自2005年启动以来,已覆盖风电、水电、甲烷回收等多个领域,但随着《巴黎协定》过渡,其规则逐步演化为新的国际碳市场机制。
【常见问题】
问题1:CDM模式如何确保减排量的真实性?
回答1:CDM模式通过严格的第三方核证和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的审查来确保真实性。项目必须证明减排量是“额外”的,即如果没有CDM资金支持,项目不会发生;同时需采用经批准的基准线方法学,并定期监测排放数据,最终由指定经营实体(DOE)核证后签发CERs。
问题2:CDM模式与国内碳交易市场有什么区别?
回答2:CDM模式是国际层面的减排合作机制,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交易对象是核证减排量(CERs);而国内碳交易市场是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或自愿性配额交易,如中国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对象是碳排放配额(CEAs)。两者目标不同,但都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减排。
问题3:CDM模式现在还有效吗?
回答3:CDM模式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仍持续运行,但自2021年《巴黎协定》第6条实施以来,CDM逐步向新的可持续发展和减排机制过渡。现有CDM项目可继续产生CERs,但新项目需符合更严格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标准。部分CERs可用于国际航空碳抵消(CORSIA)等自愿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