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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 取消认证期限限制

2026-07-13 18:33:06 来源:网易 用户:缪姣梵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即不再受360日内认证和申报抵扣的约束。但需注意,取得2017年1月1日之前开具的上述凭证,仍须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完成认证或确认,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期申报抵扣。此外,纳税人应确保抵扣凭证真实、合规,并按现行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常见问题】

问题1: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取消后,是否所有发票都没有时间限制?

回答1: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取消政策仅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开具的发票,仍需在360日内完成认证和申报抵扣,否则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2:如果企业取得一张2019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还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答2:可以。根据现行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规定,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发票不再受认证期限限制,因此即使在2025年,企业仍可进行认证并申报抵扣,但需确保发票真实且未逾期申报。

问题3: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取消后,是否需要修改纳税申报表?

回答3:不需要。取消期限限制后,纳税人仍按现行增值税申报表方式填报进项税额,只是不再受“认证后必须当期申报”的硬性时限约束,但需注意在申报时正确归集所属期,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核查。

问题4:企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也适用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取消政策?

回答4:是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同样属于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扣税凭证范围,只要开具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即可不受360日限制,随时申请稽核比对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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