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选用管理,提升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现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该细则旨在明确公务用车车型选用的标准、流程、监督机制等内容,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统一、规范的管理依据。
一、总体原则
1. 合规性:所选车型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登记、排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实用性:车辆应满足公务出行的实际需求,兼顾经济性与适用性。
3. 环保性:优先选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型,推动绿色公务出行。
4. 安全性: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保障公务人员出行安全。
5. 经济性: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控制采购成本和运行维护费用。
二、选用车型目录管理流程
| 阶段 | 内容说明 |
| 1. 目录制定 | 由省级以上机关牵头,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地的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 |
| 2. 车型申报 |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选用车型申请,附相关技术参数和用途说明 |
| 3. 审核评估 | 由相关部门对申报车型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目录标准、环保指标、安全性能等 |
| 4. 公示备案 | 审核通过的车型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 5. 动态调整 | 根据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定期对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 |
三、选用车型基本要求
| 类别 | 要求说明 |
| 新能源车 | 鼓励优先选用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
| 柴油/汽油车 | 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不得选用高油耗、高污染车型 |
| 特殊用途车 | 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需按行业标准执行,不受普通目录限制 |
| 车辆配置 | 不得配备豪华内饰、高档音响等非必要配置,控制车内成本 |
四、监督管理机制
1. 内部监督:各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选用台账,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
2. 外部审计:由财政、纪检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目录执行到位。
3. 责任追究:对违规选用不符合目录车型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
4. 公众监督:鼓励社会监督,设立举报渠道,接受群众反馈。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选用管理。
2.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细则相冲突。
3. 本细则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能够有效提升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