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交规第4项核心变化是全面调整了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其中新增了“替人销分”记12分的规定,同时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记6分提升至12分,并明确“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记2分,普通道路仍不记分但罚款。此外,对于“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分由2分提高到3分,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则从3分降为2分。这些调整旨在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并细化场景差异。
【常见问题】
问题1:2018新交规4中替人销分记12分具体怎么执行?
回答1:根据2018新交规4,替实际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牟取经济利益的,一经查实,对替人销分者一次性记12分,并处以罚款,性质严重的还可能被暂扣驾驶证。
问题2:2018新交规4对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回答2:2018新交规4将安全带处罚按道路类型区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记2分并罚款;在普通道路上未系安全带,不记分,仅罚款。
问题3:2018新交规4中避让校车的规定有什么变化?
回答3:2018新交规4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记分由原来的6分直接提升至12分,同时要求驾驶人在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必须停车等待,超车即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