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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0:19:44

以为是帮助同事提取保险却遭“套路”莫名背上7万元贷款 具体是什么情况?

导读 【以为是帮助同事提取保险却遭“套路”,莫名背上7万元贷款】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1、市民向同事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

【以为是帮助同事提取保险却遭“套路”,莫名背上7万元贷款】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1、市民向同事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本意是帮助对方“提取保险”,却不料被同事和金融公司合谋算计,莫名其妙地背上了7万元贷款。通州法院2月29日发布消息说,设局的姜某某已被法院依法判刑。

2、2021年10月,姜某某找到同事王女士,自称父亲去世后有笔商业保险需要通过一家专业机构取出来。“我的征信有问题,办不了,需要借用你的身份信息,只是帮个忙,不会对你的征信有任何影响。”姜某某说。因二人平时关系不错,王女士并无疑心,跟着姜某某到了某金融公司,将手机和身份证交给了工作人员。

3、姜某某向对方说,要以王女士的身份办理贷款,转头又对王女士说:“只是取基金保险,不是真的贷款。”王女士与金融公司核对,对方工作人员说,姜某某确有一笔金融资金,需要用王女士的身份信息开设虚拟账号,才能将钱款取出。工作人员还强调,今后可能会收到催还款的短信,账户中已经存了一年的钱,让王女士不用管。王女士随即将账户中收到的钱款转给了姜某某。果然,不久后王女士开始收到银行的催款信息,信息中明示“如果不还款就会影响征信”。从2022年2月开始,姜某某就离开了公司,与同事失去了联系。当王女士尝试联系姜某某时,才发现再也找不到对方。此时王女士才明白被姜某某“套路”了,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报警。

4、民警调查后发现,姜某某的父亲确已去世,但所谓的商业保险并不存在,只是姜某某自己手头缺钱,却因征信不良不符合贷款的条件,于是姜某某便将主意打到了同事王女士身上。为了让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帮助其违规办理贷款,姜某某在拿到钱款后还给了金融机构一万元好处费,在民警调查时,该金融机构早已人去楼空。2023年8月,姜某某被民警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本人的犯罪事实。

5、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姜某某接民警电话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宣判后,被告人姜某某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7、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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