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俗称“2013新交规”)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了全面升级,最核心的变化包括:闯红灯记分由3分提高至6分;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一次性记12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同时新增了“实习期上高速需陪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等条款。新规旨在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常见问题】
问题1:2013新交规中闯红灯记分是多少?
回答1:2013新交规将闯红灯的记分从原来的3分提高到6分,但需注意,并非所有城市同步执行,部分地方在2013年初仍按3分处理,全国统一执行略有延迟。
问题2:2013新交规对遮挡号牌如何处罚?
回答2: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同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直接记12分并拘留。
问题3:2013新交规中实习期驾驶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回答3: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单独上高速将被处罚200元并责令就近驶离。此外,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