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2、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4、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
5、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